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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育今日发布了 2017 年应届生上海落户政策,明确了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的条件和所需评分。大家保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落户政策。
应届毕业生上海落户条件
应届毕业生要落户上海,必须要有一个工作单位,此外,自己和单位都需要满足上海的落户条件,具体的落户条件为:
一、应届毕业生上海落户条件
1. 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 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 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 与符合 2017 年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用人单位所需条件
1.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 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3.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 (含) 以上的企业,且在 2016 年 5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 2017 年 5 月 25 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 ** 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 (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办公室 (设在市教委) 提出申请。
应届毕业生上海落户评分标准
应届毕业生上海落户所需总的评分为 72 分,具体哪些项目可加分呢? 见下: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 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 分
硕士、研究生 24 分
学士、本科生 21 分
2. 毕业学校
“985 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 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15 分
其它“211 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2 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 分
3. 学习成绩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 25%)8 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 26%-50%)6 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 51%-75%)4 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 76%-100%)2 分
4. 外语水平
CET- 6 级证书或成绩达到 425 分 (含) 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 分
CET- 4 级证书或成绩达到 425 分 (含) 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 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 分
5. 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 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 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 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 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 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 分
(二)导向要素
1. 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 分
省 (自治区、直辖市) 级 5 分
学校级(每次 1 分,不超过 2 分)2 分
2. 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 分
二等奖 8 分
三等奖 6 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 分
二等奖 3 分
三等奖 1 分
3. 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 分
4. 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 分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 5 分
(二)导向要素
1. 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 (专业) 毕业生 3 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 分
2. 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 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 分
3. 自主创业 (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 且经营状况良好)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 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 5 分
以上是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的标准分,共 72 分。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 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怎么办理?
一、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
1.《2017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17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 成绩单;
6. 外语等级证书;
7. 计算机等级证书;
8. 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 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 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 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 其他相关材料。